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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應急管理部、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7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強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通知》明確,電商平臺不得為平臺內經營者提供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發布服務。禁止個人在互聯網上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
危險化學品是工業生產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料,但由于其本身具有極度危險性,一旦管理不當,很容易引發安全事故。值得注意的是,當前互聯網上銷售危險化學品的情況時有出現。一些單位或個人未經許可,違法銷售醫用酒精、氨水等危險化學品;一些電商平臺或網站審核把關不嚴,讓入駐商家可以隨意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一些科研單位或高校學生貪圖便利,通過非法渠道網購危險化學品。這些行為無疑會對人們的生命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我國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也要求,依法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業務經營許可或備案后,才能在相應網站發布危險化學品銷售信息。《通知》正是對相關規定的進一步重申,不僅體現出嚴格規范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相關行為的監管態度,而且著重強調了電商平臺的責任,有助于從源頭切斷危險化學品互聯網違法銷售鏈條,堵住安全管理漏洞,從而有效降低安全風險。
生命安全大于天,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范,再怎么謹慎都不為過。期待各地各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綜合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林楠特)
來源:法治日報
(責編:彭靜、溫璐)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