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雅文 ?科技日報記者?王健高?實習記者?宋迎迎
12月12日,青島大港海關完成對轄區某企業進口貨物漏報研發費用主動披露的確認工作,涉及稅款108萬元。
這是青島大港海關“量體裁衣”主動披露政策惠企解憂的一個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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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從國外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進口食品時,因對相關政策及進出口業務的理解有偏差,沒有把在海外發生的費用計入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導致漏繳了稅款。”該公司負責人說:“我們在自查時發現這筆費用已經實際發生支付,可能存在未按規定申報的情況,便向海關稽查部門遞交了主動披露申請。”
青島大港海關關員赴企業調研并宣講海關政策。王雅文 攝
主動披露政策是海關為落實簡政放權要求、促進國家誠信體系建設推行的一項惠企政策。今年6月30日,海關總署進一步出臺了《海關總署關于處理主動披露涉稅違規行為有關事項的公告》,對企業主動披露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從報告期限和違規限額兩個方面進行了放寬。企業自涉稅違規行為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海關主動披露的不予行政處罰,六個月后一年以內向海關主動披露,漏繳、少繳稅款占應繳納稅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繳、少繳稅款在人民幣100萬元以下的不予行政處罰。
青島大港海關在受理企業主動披露申請后對企業披露事項進行專業認定。經過核實,這家公司報告期限和漏繳、少繳稅款的數額均符合新公告不予處罰的范圍,審核認定了此次主動披露行為符合標準,企業由此免予行政處罰。
企業負責人說:“得益于新公告的出臺,我們不僅沒有因為不了解相關規定而受到處罰,還依法減免稅款滯納金,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了地。”
“新公告通過倍增主動披露量限范圍,進一步提升容錯空間,充分鼓勵企業自查自糾,樹立誠信經營、守法便利的政策導向。”青島大港海關稽查三科副科長姜巖介紹,該政策持續釋放了海關主動披露制度的紅利,大幅降低了行政處罰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今年以來,青島大港海關充分發揮海關稽核查貼近企業的優勢,廣泛了解調研企業訴求和痛點、難點問題,新政策實施以來,結合企業披露事項的具體情況,采取個案研究、分段計算等方式,根據新舊政策不同的時間節點和量限范圍,“量體裁衣”適用主動披露政策,讓更多的企業能夠實實在在享受新政紅利。
截至目前,今年青島大港海關共受理41家企業的主動披露申請,補征稅款近4000萬元,為企業減免滯納金900余萬元。
關鍵詞: 量體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