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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孫 兵 通訊員 王子明)近日,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優化創新“議價”評估流程,成功促成雙方當事人采取“議價”方式對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進行價值評估,不僅縮短了財產變現時間,減輕了當事人訴累,而且節省了近百萬元評估費用,實現多方共贏。此次以“議價”方式開展股權價值評估,是寬城區法院創新優化司法拍賣流程的一次有益探索。
2018年12月,借款人孫某二人、徐某二人、白某二人及董某,分別與長春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個人借款合同總計借款1600萬元。同時,長春市某潤滑油有限公司與該村鎮銀行簽訂權利質押合同,約定以其持有的吉林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800萬股的股金作為出質物,為4筆貸款提供擔保。借款到期后,四方借款人均未履行還款義務,該村鎮銀行遂訴至法院。經辦案法官耐心調解,四起案件均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借款人如未能還款,則由該村鎮銀行優先受償上述股金的拍賣、變賣、折價所得價款。
此后,四方借款人仍未履行還款義務,村鎮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執行中,執行法官多方查詢,未發現四方借款人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經與當事人溝通,借款人表示無法提供財產還款。法官將相關情況告知村鎮銀行后,銀行根據調解書和權利質押合同的約定,申請拍賣長春市某潤滑油有限公司持有的某農村商業銀行的800萬股的股金。
該起案件的執行法官介紹說:“雖然決定拍賣潤滑油公司享有的股權,但采取傳統委托評估機構線下評估的方式,程序繁瑣、耗時較長、評估費用較高?!泵鎸@種情況,執行法官認為“議價”方式可以節約雙方當事人成本,向雙方當事人詳細講解了“議價”與線下評估方式的區別與好處?!白h價”期間,雙方當事人始終不能就股權價值達成統一。執行法官仔細研究問題關鍵,就是“議價”程序需要有權威且雙方認可的價值參考。
于是,執行法官向某農村商業銀行發出詢價函,要求其三日內復函該筆股金價值,為雙方當事人議價提供參考。經農村商業銀行對該筆股金的價值評估,雙方當事人很快達成一致意見,均同意認定該800萬股的股金,每股價值2.29元。最終,該筆股權經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兩次拍賣,為申請執行人回款1582萬余元。
(責編:梁秋坪、溫璐)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