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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澳門2月7日電 (記者富子梅)海關總署副署長孫玉寧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7日在澳門共同簽署《海關總署和澳門海關關于內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門海關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互認的安排》(下稱《互認安排》),落實內地海關與澳門海關相互為對方認可的高信用企業提供便利通關措施。
根據《互認安排》,通過澳門海關評審并頒發認證的“認可經濟營運商”,其貨物進入內地時,可享受包括適用較低的貨物檢查率、對需要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指定海關聯絡員、在進出口貿易中斷并恢復后優先通關等。另一方面,經內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認證的“高級認證企業”,其貨物在進入澳門時,同樣可享受有關便利措施。
孫玉寧指出,海關總署緊扣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主線,優化海關服務,增進互助合作,支持深合區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貿易安全與通關便利化。
黃文忠表示,《互認安排》有助提升澳門企業競爭力,為澳門本地推出“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創設有利條件。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為基地企業的申請將優先獲得兩地海關的推薦及處理,對促進深合區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他還透露,橫琴口岸永久車道預計6月份具備啟用條件,將采用“聯合一站式”通關模式,通過粵澳兩地查驗單位共用前端采集設備、共享采集信息,一次采集、同步分發,實現客貨車通道“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創新通關模式,提升橫琴口岸的通關便利化水平。
據悉,澳門海關將于第一季度推出“認可經濟營運商”制度,適用對象為從事本地區對外貿易活動的業界,包括制造商、進口商、出口商、貨運代理商、貨倉營運商、貨運站營運商及承運商等。該認證制度為公開自愿參與性質,不收取任何認證費用。澳門海關表示,將積極拓展互認安排網絡,逐步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互認安排,幫助“認可經濟營運商”在進出口貨物到有關國家或地區時享受其便利通關措施,促進貨物在整個供應鏈中的無縫跨境流動。
(責編:高歌、常紅)關鍵詞: 海關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