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互聯網銀行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在北京召開數據資產、賬戶與要素交易流轉機制研討會,并發布《數據資產、賬戶與要素交易流轉機制研究——基于銀行保險機構的實踐》(以下簡稱《報告》)。
協會副秘書長楊農,互聯網銀行專委會主任委員、百信銀行李如東行長出席會議并致辭。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公安部等主管部門領導出席并發言,還有來自北京市政府,平安銀行、浦發銀行、百信銀行,京東數科、微眾銀行、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銀行家》雜志等單位的專家學者參會,圍繞數據資產、數字賬戶與數據要素交易流轉展開深入討論。協會業務二部主任助理劉緒光對《報告》作詳細匯報與解讀。研討會和報告的主要內容摘編如下:
開展數據資產、賬戶及要素交易流轉機制研究意義重大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提出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進一步明確了數據要素市場化制度建設的方向和改革重點任務。國民經濟數字化轉型的動能持續醞釀,各類經營主體聚焦數字化轉型的趨勢愈發明晰。但實體企業以及金融機構,在推動數字化轉型、挖掘數據價值方面都還普遍存在數據資產權屬不清、數字賬戶標準不明、數據要素流轉市場無序等問題。數字經濟“紅利”大規模釋放,將有賴于上述問題的有序紓解。
楊農在致辭中指出,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數字化浪潮蓬勃興起,數據作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和關鍵生產要素的地位日益凸顯。金融業作為數據密集型和科技驅動型行業,如何高效配置數據要素,充分發揮金融業數據要素的經濟與社會價值,已經成為金融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從業機構和廣大金融消費者面臨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課題。
為助力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實現數據要素高效配置,專委會組織平安銀行、郵儲銀行、民生銀行、百信銀行、渤海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眾安科技等10余家機構成立課題組,開展課題研究并形成《報告》。《報告》共五章,聚焦數據資產界定、數字賬戶實現和數據要素流轉市場的構建三個關鍵環節。從數據資產的前置法律條件和會計標準出發,《報告》對標企業資產的核心屬性,明確了數據資產內涵及其形成機制,探索數據資產規范使用的理論基礎、技術保障和法律支撐;梳理了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實踐經驗,探討數字賬戶內涵及其實現方式;同時,順應國家要素市場化的方針政策,遵照數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梳理了數據資產交易流轉現狀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優化建議。
明確界定數據資產、數字賬戶及其形成路徑
數據資源廣泛存在于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是推動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礎和引擎。但數據并非天然產生的,一般是通過企業的交易、內部事務處理等行為產生并存儲的。企業對于自身行為產生的數據擁有所有權,同時在特定情況下對于用戶的特征數據也擁有使用權。企業通過對數據中所蘊含的信息進行分析和加工,就可以為決策提供支持并帶來潛在的收益和便利。因此數據的這種屬性符合在特定情況下一般會計學對于資產的定義。
鑒于此,《報告》將數據資產界定為:個人或企業過去的行為、事項所形成的,預計會對個人或企業未來的行為、決策等產生影響的,并且預期可為個人或企業帶來經濟收益(創造價值,包括但不限于現金、現金等價物或經濟利益潛力)的各類數據資源。
從要素流通角度來看,數據從資源轉化為資產,一方面需要在度量標準上進行統一,另一方面需要明確數據資產權屬關系,其形成路徑主要有三個步驟:建立行業標準、數據資源深加工和數據資源整合并評估。
深入分析了數字賬戶的內涵、實現方式與實踐探索
《報告》探討的數字賬戶,是指個人、企業、行業或政府用于儲存、記錄、管理自身數據并用以獲取數字化服務和收益的管理工具。它具有三個重要特征:法律上明確了權責;商務上建立了激勵機制;技術上提升了數據資產利用價值。
根據不同的數據來源以及數據資產的整合,數字賬戶可以劃分為個人數字賬戶、企業數字賬戶、行業數字賬戶和公共數字賬戶。其中,最為核心和基礎的是個人數字賬戶。無論是企業(尤其是互聯網平臺)、行業還是公共的數字賬戶,絕大部分數據都是基于對個人消費行為、交易記錄、習慣偏好、社交人脈、思想觀點等數據的記錄和分析。在此基礎上,企業數字賬戶又包含了企業的采購、投資、融資等行為數據;行業數字賬戶包含了行業發展趨勢、產業關聯度等數據;公共數字賬戶包括稅收、司法、宏觀經濟統籌等數據。
不同層次的數字賬戶都有各自的相應功能:個人和企業數字賬戶具有內部整合功能,行業數字賬戶具有外部合作功能,政府公共賬戶的價值在于輔助監管和治理。
《報告》認為,數字賬戶的實現主要包括三個層面:
一是組織架構層面,包括搭建數字賬戶的制度機構、監督機構和執行機構;二是運行流程,數字賬戶的實現是以建立用戶數字身份證為基礎,進而獲取、管理并使用數據資產的一個過程;三是保障體系,主要包括支撐數字賬戶運行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以及對數字賬戶使用的培訓宣貫。
以確權和估值定價為基礎探索構建數據要素交易流轉機制
《報告》認為,為了更好地促進數據要素的流動,讓既有的數據資產得到更為有效的配置,需要采取市場化手段。目前,我國的貴陽大數據交易所、上海數據交易中心都已在數據資產交易上進行了實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我國在數據資產的確權、價值評估、交易流轉等方面法律和技術仍不完善,眼下最可行的是從數據資產的確權和估值定價來探索構建數據要素交易流轉機制。因此,《報告》從數據確權和估值定價兩個方面進行了探討。
確權方面。清晰的所有權歸屬是數據資產交易的前提與基礎。數據資產的權利主要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其中所有權是核心,數據資產所有權的判定可參照數據所有權的判定。目前我國在法律上尚未有對數據所有權的明確規定,但在技術上已經有研究人員提出了基于數字水印技術和區塊鏈技術的大數據確權方案。
估值定價方面。根據2011年《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為了防范金融風險,數據交易平臺應當避免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過度交易。由于數據資產交易本身具有數據復制的特點,數據交易平臺無法照搬證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機構的交易模式。若未來數據資產進入資產負債表中,應當屬于無形資產大類,當前無形資產價值評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三種。
新形勢下,《報告》設想了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數據資產交易機制。首先,數據提供者在提交數據資產后需及時申請資產確權,之后由平臺對其資產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可探索將數據資產相關內容記錄寫入公共區塊完成上鏈。其次,為了增強交易的可識別性,參與數據資產交易的買賣雙方在申請注冊數字賬戶時都需要使用唯一身份識別ID,審核通過后方可獲取對應的公鑰與私鑰。再次,數據資產交易主要可以分為標準化數據產品合約交易模式和交互定制式產品交易模式。
從四個維度規范數據要素市場的運行
《報告》從政府支持、監管規范、行業自律和企業責任四個維度,對規范數據要素市場運行提出了思考和建議。
政府支持方面,需要從全局角度進行多層次和全要素的統籌規劃。
第一,平衡個人信息安全與商業模式創新。國家及地方政府在制定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等法律法規時,應該明確數據安全保護規制的范疇,同時鼓勵合理的數據應用和競爭,支持數據加工技術、行業應用、商業模式等領域的創新。第二,引導數據資源配置方式,促進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在法律上對數據產權進行界定時,需要協調數據產生者、加工者和使用者,通過引導數據資源配置方式來平衡相關群體利益。同時,通過開放政務數據,讓擁有先進技術和服務經驗的組織對公共數據進行挖掘,釋放公共數據資產價值。第三,完善多層級金融市場,提供金融服務支持。一方面,通過建立引導基金或者母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數字經濟,支持初創期、成長期創新型企業發展;另一方面,優化上市發行制度,支持從事數字收集、加工、應用的創新型企業獲得直接融資。第四,加強政府間溝通,開展數據保護國際合作。在雙邊、多邊貿易談判中與其他國家達成個人信息保護共識,特別是就跨境調取數據的行為展開對話,明確機構域外證據調取的規則,推動國內企業落實個人信息跨境傳輸的國際規則。第五,重視數字人才培養和專業隊伍建設。加強高等院校開展數字專業建設、引導企業數字化轉型、開展數字政務建設等,建立多種數字人才培養通道,打造多層次、多類型的大數據人才隊伍。
監管規范方面,金融監管部門和非金融監管部門應協同作用,規范數據資產管理及交易。
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重點在于數字賬戶的管理和使用規范。第一,建立數字賬戶管理相關規范,明確銀行、保險類金融機構在數據資產交易過程中的職責。依據數據資產管理的目標,厘清各參與主體在數據資產交易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為數字賬戶建立相關標準、規范業務操作等奠定基本制度基礎。第二,建立數字賬戶管理、風險控制要求與規范。在明確銀行、保險機構在數據資產交易中的職責基礎上,分別從執業標準、業務規范、風險管理等層面制定相應的業務規則,構建完整的數據賬戶管理規則。第三,建立數字賬戶與個人資金賬戶的對應關系,規范數字賬戶對數據資產的交易核算規則。落實數據資產實名制管理要求,建立數字賬戶與個人資金賬戶的交易規則,制定賬戶管理規范和交易核算規則。非金融監管部門,一方面要規范數據資產的生產,提高數據資產的質量和流通性。如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行業管理分工,制定或安排相關行業協會制定分行業的數據資產標準,提高數據資產的質量和流通性。另一方面,對數據資產所有者權益進行保護,維護數據資產交易秩序。如網絡及數據安全相關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最新科技成果,建立防范數據泄露的特殊技術規范要求,嚴厲打擊盜取和非法出售數據資產的行為,維護公正的交易秩序。
行業自律方面,加強企業互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積極作用。一方面要協調企業互聯互通,組織制定數據資產相關標準。行業協會要積極發揮在企業間的組織協調作用,組織制定數據字典、數據交換的接口規范等標準。另一方面要推動企業與科研部門的產學研合作,引導技術創新。通過組織相應的產學研研討會、新技術培訓會等,積極引導企業開展技術研究和創新。
企業責任方面,積極踐行數字化轉型,承擔社會責任。一方面需要適應數字經濟發展趨勢,開展數字化轉型。把握數字經濟發展趨勢,充分利用數字技術優化業務流程、創新業務模式、提升生產效率。另一方面需要企業在從數據經濟中獲利的同時,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如互聯網企業、平臺型企業在借助大數據信息優勢獲得市場支配力、有效降低企業決策成本、提升產品質量的同時,要嚴格遵守法定個人隱私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并主動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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