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圖①:申請執行人的家屬在法院干警的監督下抱著山羊上秤稱重。
圖②:執行干警對稱重后的山羊進行標記。
圖③:執行干警組織雙方當事人當場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近日,重慶市巫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來到當陽鄉高坪村,對被執行人趙某家中尚未到出欄時間的47只山羊進行“活查封”。為確保不超標的查封,執行干警堅持對每只山羊上秤稱重,歷時3個多小時完善查封手續。在執行法官主持下,被執行人積極想法籌借款項,申請執行人主動作出讓步,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記者 劉洋 通訊員 徐波 蔣超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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