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2日電 (王仁宏)近日,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發布通知,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通知指出,地方各級鄉村振興部門要會同同級民政部門,圍繞產業發展、人才培育、特殊群體關愛、鄉村治理等領域重點任務落實,深入開展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結對幫扶行動、打造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公益品牌行動和社會組織鄉村行活動。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啟動一批社會組織幫扶合作重點項目,打造一批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服務的特色品牌,推廣一批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和對口幫扶的典型案例,在全國范圍內形成示范帶動作用。
通知表示,民政部門支持以服務鄉村振興為宗旨的社會組織依法登記,發揮社會組織在產業振興、科技助農、文化體育、環保生態、衛生健康、社會治理、民生保障方面的積極作用。
民政部門要會同鄉村振興部門推動“五社聯動”,創新社會組織與社區、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聯動機制。要注重幫扶地區社會組織能力建設,動員樞紐型社會組織通過強化業務培訓、引導參加相關職業資格考試等措施,著力培養一批項目意識強、專業水平高、熱心鄉村振興事業的基層社會組織領軍人才,確保幫扶項目用得上、留得住、出成效。
同時,要大力表彰在鄉村振興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通過表揚通報、典型選樹、案例宣傳等方式,提高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要在社會組織評估、評優等工作中增設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指標,加大有關分值比重,通過政策引導和激勵,激發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活力。
(責編:王仁宏、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