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7日電 (郝萍、吳楠)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持續高速發展,機動車和駕駛人保有量持續高位增長。截至目前,我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93億輛(汽車突破3億輛),駕駛人達4.79億人。每年新登記機動車3000多萬輛,新領證駕駛人2000多萬人,總量和增量均位居世界第一。近年來,公安部陸續推出了“全國通辦、一證快辦”等69項交管改革措施,其中,窗口改革已惠及9億人次,互聯網服務惠及32億人次,累計為群眾和企業減少辦事成本800多億元。
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惠民,公安部組織修訂了《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新制訂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今天上午,公安部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李江平表示,新制修訂的部門規章是對公安部近年來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同時,為主動回應群眾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9項便民利企新措施。
一是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對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出廠時查驗車輛,生產企業與公安交管部門共享車輛信息,群眾辦理注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積極推行互聯網登記服務新模式,實現網上售車、網上選號、網上登記,便利群眾快捷上牌,助力汽車行業發展。
二是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對在戶籍地以外辦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辦”,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對于已經實施小客車總量調控的地方,仍需按當地政策執行。
三是推行車輛信息變更“跨省通辦”。對變更貨車加裝尾板、殘疾人用車加裝輔助裝置、小客車加裝行李架等情形,群眾可以在車輛所在地申請辦理,無需返回登記地驗車。
四是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對在戶籍地以外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考”,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
五是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注銷不滿兩年的,申請人可以向全國任一地申請參加科目一考試,恢復駕駛資格,更好滿足群眾異地考試換證需求。
六是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小型汽車,或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只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優化考試程序。
七是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新增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掛車”,允許駕駛小型汽車列車,更好滿足群眾駕駛房車出游需求,促進房車旅游新業態發展。
八是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實行申請資料電子化采集、檔案電子化管理,機動車轉籍、駕駛人考試等信息網上轉遞,實現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
九是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與稅務、銀保監、交通運輸、醫療機構等部門信息聯網,共享車購稅、交強險、營運資質、體檢等信息,群眾辦理業務時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此次修訂2個部門規章,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主要目的是為了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便捷高效服務的新需求,通過制度完善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劉宇鵬表示。
(責編:吳楠、鄧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