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40年的不懈努力,我國90%的植被類型和陸地生態系統、65%的高等植物群落、85%的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群已得到有效保護。”在4月8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舉行的紀念中國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40周年座談會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司長、中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張志忠如是說。
據悉,CITES公約于1973年3月3日在美國華盛頓簽署,其宗旨是保護野生動植物種因國際貿易而遭到過度開發利用。我國是CITES第63個締約方,該公約于1981年4月8日正式對我國生效。
張志忠談到,40年來,我國堅定履行公約義務,積極推進履約行動,履約成效矚目。大熊貓、朱鹮、蘇鐵、珙桐等珍稀瀕危物種種群實現恢復性增長。藏羚羊野外種群數量從上世紀90年代的6萬至7萬只增長到現在的30萬至40萬只。這既是原產國開展就地保護和從源頭上斬斷非法貿易的最佳實踐,也是原產國、中轉國、消費國攜手合作成功保護CITES物種的全球典范。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目前我國建立了以《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為主體的履約立法體系,在CITES秘書處組織的履約國內立法評估中被評為最高等級。同時,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的履約管理和執法體制機制,建立了較為高效的監管體系,在實施國際貿易監管以及參加全球聯合打擊行動中得到國際社會充分肯定。
此外,采取對進口CITES附錄II、III所列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實施進出口證明書制度,對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和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和運輸陸生野生動物予以嚴格禁止,對商業性進口和國內加工銷售象牙及制品持續實施嚴格禁止措施等比CITES更為嚴厲的舉措。我國還建立了部際聯席執法協調機制,強化執法監管,開展專項打擊行動,組織行業協會、民間團體、相關企業成立互聯網聯盟,共同打擊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
據介紹,近年來我國積極利用“世界野生動植物日”“愛鳥周”等重要節點廣泛開展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公眾履行公約和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意識,深度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多次當選CITES常委會亞洲區域代表、植物委員會委員或候補委員,代表亞洲國家發聲。目前,我國與18個國家和11個國際組織建立了合作關系,支持有關國家加強履約能力建設,多次獲得CITES秘書長表彰證書、克拉克·巴文獎以及聯合國環境署亞洲環境執法獎等。
“下一步,我國將繼續加強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的源頭保護,禁止野生動植物非法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發揮部門間CITES執法工作協調小組的作用,做好野生動植物資源監測,強化野生動植物管理,加強履約執法和談判隊伍能力建設,加大法律普及和宣傳教育力度,推進對外合作與交流,嚴懲非法獵捕(采集)、交易、利用、運輸和進出口野生動植物行為,攜手各國保護全球生物多樣性。”張志忠說。(記者余璐)
關鍵詞: 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