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辛巴辛有志燕窩事件又有了新的進展。前幾日有報道稱,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辛選方公司“立案調查”。該新聞一經發布,引發各方的爭議和揣測。雖然其中不乏一些惡意解讀和造謠,但還是有不少人疑惑,不是都已經對消費者賠付了嗎為什么還會被立案調查?所謂的“立案調查”到底是什么?又會對辛巴和辛選有哪些影響呢?讓我們聽聽專業律師怎么說。
先是針對“立案調查”一事,財新記者專門采訪了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該局確實已介入調查,但說“立案調查”并不準確。其他相關專業法律界人士同時指出大家對于行政調查的誤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于辛巴公司啟動的調查屬于行政調查,不是刑事立案,不存在涉及刑事犯罪的行為。
為此,我們專門采訪了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孟穩濤律師。律師表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辛巴公司暫不涉及網傳刑事責任問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中明確了相關的立案調查程序。對于出現的有爭議的產品,消費者有權通過行政機關的調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而辛巴公司則有義務配合白云區市場監管局的調查活動。
所以此次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辛選方公司“調查”實則是燕窩事件發生后,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于辛巴公司履行正常的行政管理職能,與刑事立案程序分屬不同的法律范疇,有著本質且明顯的區別,不能混為一談。
同樣,北京煒衡(杭州)律師事務所湯翰林律師也認為,從目前來看,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此次燕窩事件予以調查,從根本上看是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作為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監管市場秩序及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能。這類行政審查區別于公安機關的刑事立案,刑事立案需要:一,具有犯罪事實;二,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故證明犯罪的證據事實應較明確,要求的是確定性。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監督檢查職權進行的核查是初步調查,同刑事立案有著本質的區別,二者不可混淆。
由此可見,一些網傳的辛巴辛有志被“立案”甚至判刑15年等等的說法,都是虛假的造謠和抹黑,都是自媒體流量利益引導下的不真實的報道。對此,律師也提醒廣大吃瓜群眾,任何關于此次“立案”調查的分析,都應當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的信息為主,保持理性,切勿信謠傳謠。 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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